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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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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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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6
我絕對同意任何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 ! 否則怎會稱為討論區 !!

但我在本討論所回的第三篇就已明確的指出 : 此篇的發起人在此區所發的文章中,剪貼文或不明意向的文章
佔了很大的比例 !!

這樣又有何討論的意義呢 ?? 因為並非所有人都能了解它到底想表達什麼 !!

如果這裡是 78 區,我想大多數的人不會有意見的 ! 但重點是這裡不是 !
 
舊 2005-08-11, 04:5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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