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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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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
別忽略了報導中提到"彭姓女大學生發現至少還有四名香港人跟她一樣受害", 這表示該國中生至少要有五台筆電才能完成交易! 如果查不到的話那有意的成份居多.

其次,"以電子郵件寄給彭姓女大學生表示將於九月一日交貨,日期尚未到到期,並無涉及詐欺。"此段有極大問題, 交貨時間要在拍賣上標明的, 哪能在成交後發封email說交貨時間是xx日的? 真是胡說八道!

還有,該事件邏輯應如下:
1.該國中生拍賣筆電
2.筆電得標者匯款
3.該國中生將匯款去買光碟
4.該國中生拍賣光碟
5.光碟得標者匯款
6.該款購筆電

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了點啊? 真是掰的出來喔?
舊 2005-08-10, 05:3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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