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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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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28
引用:
作者小欣欣
出個禁止責任制,需依規定準時上下班,那才是爽呢


40小時? 我只要每週沒超過60小時就該偷笑了!

上次看星戰DVD幕後收錄
提到盧卡斯在倫敦拍星戰遇到的困境
就是英國法律規定勞工必須在17:30下班
如果資方有需要,可以跟勞工協商後延長"15分鐘"!
這是20年前的事了
台灣呢?實施週休二日,全年工時反而增加了
舊 2005-08-10, 01:1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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