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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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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face [資]委會又再出餿主意了

2005.08.10  工商時報
勞委會擬將勞工放假減少九天
崔慈悌/台北報導


為推動原民節假期,內政部將推動修改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勞委會昨天透露,勞委會正研擬配合內政部此次修法,調整勞基法及其施行細則中的休假日規定,對已實施週休二日且每週工時不高於四十小時的民間企業,其員工全年休假日將從現有週休二日加上十九天,縮減為週休二日加上十天,增加九個工作日。

為配合內政部的修法,勞委會也已研擬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中的相關規定,將「只紀念不放假」的日子排除於「休假日」外,包括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等。勞委會表示,未來將修法讓實施週休二日且每週工時不高於四十小時的企業,其員工休假日縮減為一一四天。

不過對尚未實施週休二日或每週工時超過四十小時的企業,則其員工除例行的休假日外,其國定假日仍比照十九天的規定,亦即無論是國定假日還是「只紀念」的節日,都要照常休假。而哪些假日是屬於只紀念不放假的節日,將由內政部自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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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正名, 政府機關中最應該正名的就是這個[資]委會了
     
      
舊 2005-08-10, 05:4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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