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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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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2
引用:
作者aoki_rin
其實,原文裡當事人是買了3樣東西花8萬..iMAC iBOOK iPod....
不知道如果這三樣東西是分久一點買,買的時間別太密集的話

那位酸葡萄先生會不會比較好過一點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把焦點一直都放在認為我買不起而因此酸他.....告訴你,如果您也是上班族,您的薪水不一定比我高喔....而薪水多少,我並沒有義務講出來跟您比較..所以請您不要再把我想表逹的話曲解成,好像我是因為買不起,而酸他上面...

我的重點是"他PO文的目的",很明顯的只是想說他自己有能力買那些東西,想聽到大家的附和,而不是PO一些該物品的介紹,功能等等的文章....,講這麼明白了,您懂了嗎?
舊 2005-08-07, 11:01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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