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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讀私立的,午餐有三種模式。
一、班會決定菜色後,像福利社集體訂購。
二、自己帶,但不可以由家長送,使用蒸飯機要交蒸飯費。
三、個人自行向福利社購買。
學校福利社也不能說不好,光是空間就有兩間教室那麼大,裡面賣的不營養零食一大堆。廚房整天都開伙、早餐午餐都有、煮的東西對很不挑剔的我來說算是人間美味。不過兩間教室大的空間每天下課還是被擠的水洩不通,如果運氣不好教是座落的比較遠、或者是老師上課心情不好可能就搶不到東西吃了。所以基本上大家都還是乖乖的跟福利社定,省的麻煩。
但是我們班就是怪咖,開班會表決從來沒有過半數過、要不然就是擺爛大家裝死,鬧到最後就乾脆各吃各的。這時候班上有一位女同學家裡剛好是賣便當,老師自己帶頭違反校規提出便當外定。
既然是同學,當然是有油水摸,一個大便當滿滿的只要四十五元、外加添飯添到爽,還附加餐後甜點或飲料。有這樣的同學、老師、家長,真是上輩子香燒太多。
後來問題來了,學校也不是傻子,也不知道是別班忌妒還是福利社開竅發現最近少賺。久而久之就知道某某班中午便當俗夠大碗、是跟外面買的,有事沒事來跟我們施加壓力。
好家在我們英勇神武熱情奔放的老師就是硬給他裝死。
「錢交下去不能退、所以這個月就這樣,下個月也一樣、下下個月也是。」
「嗯喔喔,那是一些學生家長幫忙準備的我不知道。」
「沒關係的啦,都是午餐吃不死人的。」
學校最後實在沒輒,學生老師聯成一氣這種鳥事能有什麼辦法?最後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祈禱別的班級不要也被帶壞,得過且過就好。
真懷念那段躲在停車場等發財車的日子。
心得:規則是拿來尊敬的不是拿來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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