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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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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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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lang
偷竊目前好像很多吃案的例子.....
不過站在警察的立場來說:
工作量繁重, 偷東西這種小咖, 應該沒啥考績可以拿.
而且備案了之後破案率又低, 自己的績效更糟糕.
==> 這種工作態度是很可能發生的.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從制度面上著手來改進這個問題 ?
(千萬不要搞那種 "犯罪防治月, 目標降低犯罪率 10%" = "吃案率增加 20%" 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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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制度面上著手!?
很難,就目前看來,所有政府機關的態度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表面工夫,
更何況警察這種官僚氣息甚至有時還強過軍方,講求績效至上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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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超級.......嚴重.........失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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