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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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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all4one
似是而非!! 法令就是規定執照要六年審議一次,
認為非法可以不要參加, 讓執照過期, 看看結果如何啊?
既然要審議, 本來就要看過往記錄, 不然何必審議?
審議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去查字典吧!
要是我一定多砍兩台新聞台!


看來,

你對於政府伸手箝制監督他們的媒體,

一點都不在乎~
舊 2005-08-02, 09:27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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