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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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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4
引用:
作者norman65
剛剛不小心按到滑鼠,剛剛打的500多字都不見
以後打字打到一半, 隨時按一下<Ctrl-A><Ctrl-C>, 然後再繼續打; 這樣萬一失手, 重新來一次, 在空白的編輯區裡按個<Ctrl-V>就全部都回來了....
引用:
作者norman65
不過小弟想問的是,請問有第三種選擇嗎?
我想要選三....

本來就應該選三.....人生不應該過得太極端, 那兩種都是極端的狀況, 只是寫作上為了強調對比的描述, 其實中間的灰色地帶, 才是我們應該拿捏的. 不過, 依我自己的經驗看來, 在壓力越大的環境裡, 人的選擇也會變得越極端....
舊 2005-07-31, 03:18 PM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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