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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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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發文的是想找架吵嗎?

全國為了溝通的方面性而制訂一個統一的語言!
你就偏偏不遵守別人觀看與溝通的方便,而貪圖自己的喜好或方便來使用注音文,這種情況要說你有尊重到其他人嗎?

你若沒尊重其他人了,為何別人要尊重你?
要發注音文,看到的人脾氣好當作忽略,脾氣不好當場糾正或按紅十字!
被糾正還要狡辯是怎樣?

辯贏了或辯輸了能表示注音文從此可以正大光明的在公開場合使用並倡導了嗎?
何謂本末倒置?

另外,是你首先提出來王雲伍對注音文有如此的見解,我看除了你之外其他人幾乎都不知道!包括小弟一樣知識淺薄沒聽過,你是否可以把王先生這樣的獨特見解來由引述一下呢?!謝謝了....
舊 2005-07-30, 06:19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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