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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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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引用:
作者azureshin
那就做到死好了....
根據供需法則,男人責任是照顧家人.
責任兩個字壓死人~~~怎不說治安 人人有責..以後附近有槍案時.就煩請老兄攜家帶眷衝鋒了.

沒這麼嚴重喔~~~~~
除非作業員,上班固定時間外,加班一律算加班,但是文書/業務...........本來就是責任制
好比業務,我那管他日上三竿才上班,業績交的出來愛去那就去那,管你昨晚在那睡

再說一次台灣這個工商社會很變態,除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
你不作還有別人要作
 
舊 2005-07-26, 12:3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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