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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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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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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闖紅燈與快車道該罰,但人行道應該開放,否則所有腳踏車擠到慢車道,機車只好騎上快車道,更加危險.阿婆與阿伯成長時四處都是田,要他們適應現代都市也很辛苦,小孩子車小個子小,騎上車道更加危險.所以該立法,時速5公里以下腳踏車視同行人,鼓勵使用人行道,但人行道上時速超過10公里者處罰,規定需使用慢車道.
舊 2005-07-26, 07:4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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