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cl5988
小弟是一個賣早餐的小販
有時為了怕客人等不急會先把東西做好包起來
有些客人就是要現做,我不會覺得他是澳客,因為每個人對東西的看法不一樣
除非我已經不在乎你買與不買了
否則我會現做,我會珍惜每個上門的顧客(不過是要求現做又不是無理取鬧)
我們早餐的東西也有分買斷與寄賣
買斷利潤較高不能退(會如此代表我自己沒有這個產品)
寄賣利潤較少可以退(我有這個產品也不會接受別人寄賣)
還有請你們去問一下7-11的店長(通常都是加盟主)好不好
有些"吃"的東西是可以退的(不是退給統一集團而是真的退給廠商),因為我有一個店長好友@@
不要以為自己開個店就什麼事都知道了好嗎?
用心待客才是賺錢之道
今天爭論之重點不在能退與否
而是在
"買LCD之前測一下難道真的不行嗎?"
從前文得知,去你那邊買真的是不行@@
那為何欣亞,京典,速易都可以呀
這才更突顯出順發的不一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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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吃"的東西是可以退的(不是退給統一集團而是真的退給廠商),因為我有一個店長好友
我想問你喔~~~~~~~~~你知不知道退的規則..................
7-11

不管啦,管它是7-11.全家還是專坑加盟主了萊爾富都一樣
不管是便當,還是包子或者麵包/壽司/牛奶/關東煮..................熱食/生食
就算未過期的食品,就算是已經拆封加熱過,甚至咬了一口或吸了一口是可以退
但你曉不曉得那個能退的基準在那邊..................
買錯能退嗎........................都拆開吃過一口ㄋ
口味不合意能退嗎................都吃過了才要退
所有大型連鎖加盟便利商店,退貨的基準在於......................
食品在標示保鮮期內,受到運送/倉儲的錯誤或者食材本身受到汙染,已經先變質腐敗這種才能退
另外包子/關東煮/茶葉蛋三樣因蒸/煮過久造成喪失原先風味,也是可以退的
沒有那種食品口味一切正常能吃,且以經被拆開吃了一口被要求退換的,去問問你朋友
所有的加盟主遇到這種問題會給退換的只有一種理由,
不要得罪客戶
再者不願因為一點小錢造成爭執而退讓,也造成不論食品本身有沒有腐敗就退貨,店家自行吸收
我知道你一定看不懂我在寫些什麼,精簡一點好了
1.整批貨在保鮮期內有問題,不關便利商店的事,一切吸收是上游工廠
2.單一事件,不管是單一店面保存上出錯造成食品腐敗,或者客戶在口味上不不合,這種是店主自行吸收,加盟體系不管
你有朋友是加盟主,我才不管是加盟主還是直營店的店長
我所知的是從我親眼所見所聞的,我有3個店面在租給便利商店,我想我知道的比你多吧

所有便利商店加盟體系的加盟主,自己要判斷所有產品銷售狀況,依照消費量去訂貨
自己訂的貨賣不完是自己要吸收的,這是一個營運成本,坑死人不償命的萊爾富就是這樣
還有一點很特殊的情況在於"新品促銷"這方面,新品促銷一般加盟主無權選擇要不要加入
連鎖體系直接配固定份量產品要求加盟主配合促銷,賣不完的會因不同體系有不同作法
7-11/萊爾富是加盟主要自行吸收,全家是公司與加盟主在損失的部份共同去分攤損失
但又因促銷產品來源問題,7-11/萊爾富會有不同作法,但大致上是要加盟主自行吸收
因為那些上游食品工廠或多或少與加盟體系的母公司甚至股東有"""關係"""
犧牲的永遠只有加盟主,關門打狗有沒有聽過,加盟主就是那條狗
當然啦,每一個體系的加盟主都會有"""特權階級"""",但說白一點就是不可取代的加盟主
1.自有店面加盟,土地產權在加盟主手上(非租賃),而且這個店面不可取代性(消費熱區)
2.公司股東的親朋好友.......................小特權
這兩種加盟主在簽加盟合約的時候,公司會好處放盡,連任何促銷活動都不須配合
最狠的是所有過期食品一切是公司吸收,這種加盟主通稱................穩賺不賠
穩賺到那種程度..........所有裝潢不用錢,機檯不用錢,員工代訓公司派,躺著賺
但說真的躺著賺的很少啦,只有上面寫的第1種中的少數幾個,套句直銷的話........鑽石級的
奇怪了勒...............這邊又不是七八區,扯那麼遠幹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