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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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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CE
只要是交通工具本來就應該要有規則以及罰則,有什麼好抱怨的。這跟取不取締其他車輛有什麼關係?

亂騎腳踏車的人真的是一大堆,台灣又有不論如何都是大車賠小車的壞習慣,
因為腳踏車亂騎而撞倒他們,還要賠,衰的要死。
這下有個罰則規範來盯住他們,這還差不多。

只有台北�**暀ㄟ驉A應該全國執行才對,順便學學日本規定腳踏車前後一定要裝燈,
不然腳踏車最可怕的時刻就是晚上,根本就是看不見的交通殺手。

亂騎腳踏車人再多..也沒有亂開車的人多,
先把亂開車的人取締出馬路再去捉光亂騎車的人,
最後再看現在的交通會不會因為亂騎腳踏車的人而變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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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5-07-24, 01:03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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