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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kurumix
我也覺得在捷運上被我踩到腳的人士自願把腳伸在那裡的
他應該為自己考慮不週負責...
畢竟 我也沒強迫他讓我踩嘛
憑什麼是我錯?



你的看法很怪............
舊 2005-07-23, 11:36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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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