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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贊同前面有人提出來的方法
就是興建摩托車與汽車的賽車場
在馬路逞兇鬥狠
不如光榮地在賽車場上廝殺
而且學校要有賽車學校
光念一些死板的書有什麼屁用
從小就灌輸或訓練有興趣往這方面發展的人
年輕人精力無處發洩
才會淪落到街上引起別人注意
越是用敵對的方式對付他們
越會挑起他們奮戰的鬥志
抓不勝抓
一如有些年輕人
不覺得被警察抓有什麼丟臉
反而覺得自己是有"歷練"過
可以跟同儕炫耀
我也是被警察抓過ㄝ
賽車冠軍獎金三億
然後在路上飆車處以死刑
這樣賞罰分明
很容易就會杜絕飆車
歐洲有個國家車子超速行駛
罰款不是罰固定金額
而是罰你財產的百分之七十
真是酷ㄚ
你如果有三億家產
超速就得繳二億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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