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這個...
作者B.J.
這個數據好怪.....
怎麼算的至少也該交待一下吧....
不然,我這兩年收到的帖是假的喔.....他們又不是男婚男嫁....
http://tw.news.yahoo.com/050721/14/238vw.html
加拿大法案全國生效,成為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第四國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路透社 】
路透渥太華電---加拿大參議院周三以壓倒性多數批准同性婚姻法案後,該國正式成為世界上第四個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比利時、荷蘭和西班牙已經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加拿大某些省份允許此類婚姻也已經有一段時間。
由執政的自由黨主導的加拿大上議院周二晚間以47對21票通過此法案,雖然保守派政客和宗教團體猛烈抨擊此舉傷害主流宗教,但下議院此前還是予以批准。
該法案經過最高法院法官最終批准後,於周三開始生效。
反對者擔心,教會和宗教人士會因拒絕主持同性婚禮而被控告。不過法案明確規定,雖然同性戀男女享有完整的民事婚姻權利,但教會人士並沒有主持同性婚禮的義務。
由於加拿大居留權比其他准許同性婚姻的國家更容易獲得,已有許多外國同性戀伴侶來到加拿大結婚,不過這種婚姻在其母國可能不被承認。(完)
--翻譯 段曉冬;審校 李建興
我可不希望以後收到 男男/女女的喜帖
以前高中有對同學是...女女一對...
我屁股不捨得賣啦
你那麼喜歡賣
就賣你的吧...
最近跑那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