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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強制險去理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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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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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EAGYOO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
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那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與強制險無關,受害人可向任何一家產險公司申請。
強制險的全名是「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如雙方均有保險,則駕駛人應交叉申請(意即向對方之保險公司申請),乘客則可向對方或本車駕駛人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怎會有用自己的強制險去理賠自己的事?
2005-07-19, 09:0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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