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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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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46
引用:
作者ben170
之前我問過讀法律系的朋友
他說在公共場合拍的路人甲著作權是屬於拍攝者
但路人甲也擁有肖像權。。
按他的說法~在公共場所未經同意拍的照片是不妥
還沒達到違法的地步
至於展場女孩則是她是同意你拍攝則無問題

嗯~
我的問題點就是在這
他有肖像權
我有著作權
他若不同意我公佈在網路上我也沒輒!

貼一張無關肖像權的過過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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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7-19, 08:0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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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