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無聊逛著78區,逛到了以下這篇
按我按我 ,我就試著那個討論串裡面的雅虎帳號尋人法,結果不小心給我找到我以前一個論及婚嫁的女朋友,而且連該帳號的xx都給我猜到了...
先說一下我跟那位前女友的大概情況吧:
我跟他倆是高中時候的班對,她對我百依百順,我說一她就不敢說二,長相中上,身材不錯(166.48.34c不過這不是重點),但是年少輕狂的我,對一個女人不太可能會長久,所以我就另結新歡把它給甩了。
ps.我也不知道這算不算自暴文(雖然我的帳號

),想請各位給點意見,我該跟他聯絡嗎?(我倆都已婚有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