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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 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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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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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判例供參

但是 17年上第686號
「查正當防衛係對於現在不正之侵害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者而言,本案上訴人與某甲口角互毆彼此成傷,不能證明某甲先行侵害,自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eemeeko君所謂的狀況究為「互毆」或「正當防衛」?仍須再認定
舊 2005-07-14, 06:2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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