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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marco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18
今天收到的HINET警告信...

敬啟者(**[消除]**)您好:

貴客戶租用之中華電信ADSL帳號**[消除]**(附掛:**[消除]**),遭其他網際網路客戶email檢舉,於2005年07月02日上線期間內,寄發主旨為『It Worrks Fine』之****信,為保障您的權益,煩請查證下列可能狀況並參考建議事項:

1.若該****信確為貴客戶所為,請立即終止寄發行動。
2.若該****信非貴客戶所為(疑似電腦中毒或中後門程式被駭客當跳板發送廣告信時), 建議如下:
第一項: 儘速更改主機管理員帳號登入密碼及上網連線密碼。
第二項: 儘速以新版的防毒軟體進行電腦掃毒。
第三項 儘速檢測電腦系統是否因中毒關係而遭感染植入後門/木馬程式,並將之移除。
第四項: 儘速加裝防火牆或 IP 分享器。
第五項: 若您的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請儘速移除電腦的SMTP服務:
新增/移除程式 → Windows元件 (請稍候)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s (IIS) → 詳細資料 → SMTP Service → 將打勾取消 按
確定即可取消該項服務。
第六項: 若您的電腦作業系統為 Windows,提醒您儘速透過Windows Update自動更新微軟所提供的修補程式,或在您電腦工作列的開始功能表中點檢閱並安裝更新,再點選立即安裝即可)。
第七項: 若您仍無法解決上述問題,請儘速聯絡電腦廠商或相關資訊人員協助解決。

本項通知寄送貴客戶後,若仍續接獲其他網際網路客戶檢舉該帳號之郵件,HiNet將依相關契約條款規定對貴客戶租用之所有HiNet相關帳號施以停權處分(即關閉發信功能)。

HiNet 網際網路客戶契約條款內容如下:

客戶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該客戶於本公司Internet服務之所有帳號或終止本公司Internet服務之所有契約,並由客戶負一切法律責任;且於停權期間未滿時,拒絕提供該客戶所有Internet服務:
一、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二、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情事者。
三、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寄發電子訊息至對方信箱者。
四、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者。
五、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者。
六、散播電腦病毒者。
七、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者。
八、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者。
九、有危害通信或影響其他客戶權益者。
十、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者。
十一、利用或委託他人以本項第三款之方式從事各項活動者。
十二、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本公司基於維護電子郵遞服務之品質及遏止大量或****或不實電子訊息濫發,本公司有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前述電子訊息管理措施之規定公告於HiNet首頁之系統公告中,變更時亦同,客戶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前述二項所稱之電子訊息係指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經由通訊設備傳遞之資訊。

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spam小組 02-2394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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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怪了.小弟平常HINET的信箱幾乎沒在用
家裡的兩台電腦也都裝了最新的卡巴斯基

怎麼會有這種事= =
     
      
舊 2005-07-13, 08:0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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