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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12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新竹
文章: 327
"合議庭隨便找到1項瑕疵,就可以判決被告無罪"

本來就應該降才對啊
大家總是覺得女方受害很可憐
每次一有相關鄉民就開始說剁掉 剁掉啦
但被告萬一是被冤枉的話勒
法律本來就是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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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7-13, 11:2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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