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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yo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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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allenl31
你有仔細看嗎
當時兄弟一壘手是在壘包上看著跑者
也就是說這盜壘是很合理的

所謂不成文規定
是當:
1.比賽到末半段
2.一壘手沒有看守跑者
3.大比分
時候 不適合盜壘

另外反過來說
如果當時符合你說的不適合盜壘的話
那一壘手站在一壘壘包作啥??

或是你認為10比1的時候
兄弟就全沒機會了??

還是說興農可以隨便打?? 不用積極作戰??

不用積極作戰~跟污辱對手應該是二回事∼
剛就說了這是不成文的規定∼
那還來不成文的規定的規定...真是矛盾∼
我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的∼
只覺得領先那麼多了∼
別隊一壘手都知道差分那麼大了∼
應該不會盜壘∼
現在卻還盜∼
對方若是覺得污辱∼給你觸身球∼
也希望其他球員跟球迷能自制...
舊 2005-07-12, 08:32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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