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entseng
閣下猜錯了,我的背景與現職都是建築,現在休假中才有時間哈拉。基本上您提的這種事情在我們監造下是被嚴格控管的,跟我們配合的營造廠也不敢亂搞,因為養護期不足會影響混凝土強度或導致未來使用上粉刷層龜裂。先往上綁紮鋼筋是可以的,但這是施工管理的問題,與養不養護無關。
另外,連續壁跟鋼板樁的選用跟建地坪數無關,跟地質才有關係,根據您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錯誤的作法不能拿來當作趕工的藉口,更不能積非成是,這是我的意見,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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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原文是要自己改建,所以他不會請監工,最多是發給土木包商,然後土木包商大約畫個草圖,然後再花點錢找個認識的建築師畫個送審圖(申請建照用),再找個營造廠開發票(一樣是要申請建照和使照用),從頭到尾就只有那個土木包商,他還不一定是建築相關科系畢業,而且他也不懂土木結構,他只是按照"經驗"(經驗就是能賺錢為原則),我所看過的建照申請總價五百萬以下結構物,沒有一個脫離這個模式,因為其造價最便宜。
至於你提到的有監工,有合格建築師,有合格土木結構技師,有合格消防技師,有……技師實際計算畫圖,我當然也遇過,但是那不會是這種預算能接受的。
至於所謂的積非成是,我想這就是預算的問題了,公共工程一開始編了一大堆預算,然後再用招標的方式,結果低價搶標(綁標暫不考慮),結果監造費用及建造費用都低,表面看起來是政府賺到了,實際上是監造一個人看四五個案子(監造費用低),承造商想盡辦法(偷工減料)降低成本,不然就是變更設計(聯合設計單位、監造單位及業主承辦),做出來的公共工程品質低落,我不知道這不是就是所謂的積非成是。
如果你是在政府單位做監造工作的話,那我想你可能就可以很盡責了,記得在品管班時,有一個台北市政府國宅處服務的監工,對於他的工作職責就幾乎是按照規範來做,不過我記得他最後說的一句話,如果真的全部按照規範,可能營造廠會倒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