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他、抓著他,但犯人還是會反抗,有反抗男友就會受傷...覺得很好笑,難道要僵持在那
等警察來嗎?等待中就要任憑歹徒反抗???
法律如此規定不免讓人覺得法律除了是保護有錢人外,也在保護罪犯....
又不是任何人都學過防身術、擒拿術,一般民眾為求自保必定會將歹徒打得不支倒地,
若如此反而要被告傷害罪,這...
如果對方比自己強壯,又為了避免對方逃跑,使用合法武器將對方腳打斷,又會如何處理?
若法律能給予逮捕現行犯的民眾絕對權力該有多好!對於犯罪應該也會有適度的嚇阻作用。
但又一定有人會說若在場的現行犯不是真正的「現行犯」,怎麼辦?
扯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