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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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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君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不過我到是覺得,父母跟老師的標準,多少有點不一樣,父母有養育的責任,而小孩犯罪,監護人也連帶的要負責。
但是老師呢?老師的責任是傳道,授業,解惑,但小孩學不會,學不好,行為偏差,這不是老師該負的責任。所以在這種狀況下,老師本來就不該體罰學生
但說歸說,這在台灣是不可能的,如果當真要老師對學生的學校成積負責,台灣家長若還是一直抱有這種觀念,那要老師怎麼可能不體罰。
2005-07-10, 02:0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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