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etwalker
問題在於女方不肯承認啊!
能逼一個自己不認為自己有病的人去看精神科醫生,比登天還困難。
有時候想想高學歷、社會地位高反而會成為一種精神障礙。
我們認定她有躁鬱症,也是間接把症狀告訴認識的醫生,才曉得她的症狀是躁鬱症。
從頭到尾,她自己都不承認自己的精神狀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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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動手去買 LiCl 就是為了不留痕跡的幫忙 , 至少病例紀錄保持清白 .
人都是要面子的 , 何況是高學歷的美女律師 . 所以如何不著痕跡的幫助她才是整個療程中真正高明之處 .
給藥嘛 ! LiCl 少量攙到對方的飲食中 , e.g. 三不五時主動奉上用少量 LiCl 調味的雞湯 , 麵點 . 一來是真關心 , 二來是真幫忙 . 反正她不願意面對問題的時候 , 再怎麼強迫也沒用 . 倒是鋰鹽雞湯 , 一來滋補解饞 , 二來治病療心 . 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
前提是 : 對方真的愛你 , 所以......盡在不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