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又是我
我拿我自個作例子好了,第一任女友,算很會花錢,愛買"有牌子"但不是那種外雙C,LV那類的東西,不過當時我在念書,我沒錢買給她,大部分都是她拿自個工作的薪水去買,我就是請請她吃飯,陪她逛街,買我買的起的東西給她.....她有一顆要價30K的小鑽石戒指...是她拿年終跟我去買的(那是她的目標....女人的喜好

),他脖子上戴的是我買給她的碎鑚項鍊(幾K吧...),當時我們倆都很覺得幸福....
第二任女友,愛買的東西比第一任還貴一些,然後因為她要存錢出國,所以幾乎都是我在付,當時是第一份工作,平均月領35K左右,因為還要付我的車貸,我自己是都過的苦哈哈的.....後來她出國半年後我們分手時,我發現這段時間下來我真的是連全部存款都賠上去了....但是我們在一起的過程真的也是很幸福.
現任女友,不愛買名牌,也不用請她吃大餐,我們倆就愛到處找好吃的小吃嗑,逛街他也比較愛買打折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