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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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下我的經驗吧 !
前幾年的某一天我不小心撞到一台跟我搶"快車道"的機車騎士
機車騎士的妝況滿嚴重的...骨頭斷了一根.機車也半毀
當時我急著送他上醫院便跟他說 : 不論誰對誰錯都沒關係我負全責 ! 我先送你到醫院吧 !
所以當時也沒請警察來判定責任...不過其實我覺得是他錯.
但因當時我汽車駕照被吊扣...所以我願意負責 !!
結果對方出院後到警察局備案還約我到警局作筆錄並對質...還過分的要求我賠償 150 萬
說啥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精神傷害...等等 ! 連警察聽了都覺得好笑
且當時他有請兩個看起來像"兄弟"還有一位自稱律師的人一起來......在一陣的有理說不清後.....我火了
我打了電話叫了三個看起來像"兄弟"的朋友過來 ! 然後告訴他 : 我ㄧ毛錢都不賠 ! 麻煩.拜託你去告我 !
因為在沒有警察的現場勘查物證前提下...根本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
法院頂多判定 大車撞小車 小車撞人 時的人情責任...即是賠醫藥費 !
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 ! 因為他告不動我...不過我還是賠了他兩萬 !
對方無理的要求賠償時...勸你也把自己的良心收起來吧 !!
還有...妳有機車駕照吧 ! 有的話便不是無照駕駛 ! 而是以機車駕照行使小客車 ^^
最後祝妳順利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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