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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_follow_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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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5
引用:
作者YCD
給樓主~
目前首先大部分的車禍都不容易判定到絕對的對錯,這也就意味雙方都會有責任歸屬(差別只在大小而已).
今年度開始實施絕對路權,你可以先查看看你這情況適不適用.如果不適用的話,你一定不用付到全責.

建議你~
請對方開出所有理賠單據和金額,一些醫藥費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一定會賠(除非超過20還是幾萬上限的樣子).
如果你還有另外的車禍相關的保險當然就請保險公司出面就好.
但看你文章似乎沒有?那麼就請對方開出所有損失單據再談吧!
一般賠償會有醫藥費(第三責任險包了),財物損失,失業的損失和精神賠償這幾項.
基本上只有精神賠償這項開不出證明,所以也就意味著其他幾樣一定要看到證明才算.
這時候回到我開頭講的,開出來合理的金額還是不需要全額賠償,
因為通常沒有絕對的對錯(這時要付幾成也是會有爭議的時候,直接約在調解委員會談吧!).

最後精神賠償的部份通常看傷者要要多久才痊癒或...



謝謝樓主的建言,我比較擔心的是過失傷害這條罪名,會不會要抓去關~

對方是遵守交通規則,走斑馬線,而我紅燈右轉是我違規,原因是我轉了之後,他忽然回頭

我怕會撞上他,一時緊張,前輪鎖死,滑出去,後來好像是他的腳被我的車伴倒~右肩撞地

倒至,鎖骨斷了~發生之後我都在當事著身旁,也陪他到醫院,之後便跟警方做筆錄

以上是事情經過~

我不想讓我媽媽再擔心和傷心了,如果真的沒辦法,我也只好照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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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7-05, 02:1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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