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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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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平原君
又回來最初講的了,
說到底還是認為投票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對錯
這跟多數暴力有什麼不一樣?


對不起,我知道我是當事人不該發言.. 不過我又很想對這件事的本質發表一下自己個人的看法,所以還請大家見諒,我們就事情本質來交流討論即可。
你說:「如果投票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對錯,那這跟多數暴力有什麼不一樣?」所以換言之,在你的觀點裡,是沒有"可受公評"這四個字囉?
我想任何人都可以接受眾人的公評與公斷,包括我自己在內。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免之",除非涉及譭謗與誣告因而有民刑事上的法律責任外,任何客觀的評論我認為都沒有你所謂"多數暴力"的問題。
簡單的說,試想一如我之前所言,

「如果今天是選項二成了壓倒性的多數,那麼K兄或各位持相反看法者,還會認為這是一種"多數暴力"嗎?」

搞不好還會私底下偷笑,"呵呵~ 樓主開了個投票不僅沒讓該人難堪,反而還幫助他受到大家的肯定呢。"
不過我還是要說,針對個人的投票議題總是有失妥當,我也承認這方面的缺失,並深自檢討,不會再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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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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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7-05, 10:4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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