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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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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Marow
這個讓人很容易理解!
我也很清楚知道!
但這不是"答案"

兩個人會分手是因為對方有些地方做錯了!
告訴對方這個錯才是"答案"

我不想因為不知道這個"錯"去害了下一個人


你想太多了...

不愛的時候
就是不愛了
不會有理由

你要相信愛沒有理由
相同的
不愛也是
舊 2005-07-05, 09:4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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