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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平原君
就跟買賣糾紛一樣,也是互相認為對方有錯,所以才殭持不下
好吧,大家藉由兩方(或多方)的說詞(即事實證據),
自己做評斷,所有的資訊都是公開公正


引用:
(商品帶回家只有買家自己用過,其他網友並沒使用到完全相同的商品,只能聽任買家的說法,造假的話,也難以證明)


舊 2005-07-05, 07:21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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