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redwu
鉛的含量或總量是否超過標準值根本就不是重點,
重點是它的產品從頭到尾就不應該含有鉛這種有毒物質,
這種說法就像"我的產品雖然有輻射,但是不超過標準值,所以沒關係,大家請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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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是理想狀態啦...現實上是辦不到的。
反正投機心態就是這樣,只要符合最低標準就可以,根本不求能夠更好。
不過您生活在許多致癌物質中也許多年了,只是您渾然不知而已啊~~~
俗話說:「無知就是幸福。」就算現在知道了也不會比較好,對現況仍然沒有一點幫助。
引用:
壹週刊提三點反駁
壹週刊則提出三點聲明表示:
第一,該刊對相關調查採訪力求嚴謹,二次取樣送驗,檢驗結果証實麥當勞五條黃色手環有高含量的鉛,其餘顏色及佐丹奴黃色手環則未驗出。
第二,台灣有關玩具的標準只有一個,即經濟部商檢局所訂的標準「不能超過九十ppm」,該刊送交SGS檢驗,檢驗報告只列出一種數據,如今反指週刊錯驗,啟人疑竇。
第三,二○○四年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要求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和零售商,兒童接觸的產品都不得含鉛,台灣醫界和學者也有相同要求,麥當勞是美國跨國公司,理當遵守最新美國標準,現在卻只想撇清責任,不知檢討,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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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孰對孰錯?法令的解釋也是因人而異,人類社會沒有所謂的公理正義,這時候就看誰的後臺硬,誰財大氣粗...啥?政府的規定?可以改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