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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是偷東西沒錯
但是當全世界有上億人都在偷東西時
大家就該想想是否要改變一下
東西不要賣那麼貴
東西要做的物有所值
是否該做一個簡單的付費平台
世界在變
巿場在變
消費者在變
官員的腦袋及商業模式也該改變一下了吧
付費平台如APPLE的iTunes為何會成功
因為它改變了消費模式
付少少錢聽想要聽的歌
法立的太嚴苛會導致很多的新概念新設計都無法實現
大公司動不動就告
中小企業以及個人何以生存
沒有競爭就沒有進步
大公司不犯法嗎
大公司整天都在告來告去
你拷我的, 我拷你的
新力的PS2的手把震動系統及隨身聽(這個大家用孤狗找找, 以前看過這篇報導, 後來新力有賠錢給這個人, 打了幾十年的官司)
以上這些難道都不是拷貝的嗎
只是大家在比
誰的律師團強
誰鑽漏洞的能力夠強
誰的資金夠多
小公司怎麼跟這些公司玩
立法時真的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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