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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的事真有效率阿]制裁非法下載 政府要管P2P業者 , P2P爭議 新聞局出面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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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
cheanpen
的確.
影印機本身的確無罪.
但,影印機的製造商如果在廣告中明示或暗示"使用本影印機,可以讓您快速的盜版,減少您盜版的成本",甚至"撮合"那些想盜版的人,那麼,這樣的舉動就是有罪的.
刀子本身是無罪的.
但刀子的製造商如果在廣告中明示或暗示"使用這把刀可以如何的去殺人搶劫,如何的去為非作歹".那麼,這樣的舉動就是有罪的.
ezpeer到底是什麼樣的經營模式,我就不累述了.
還有人要堅稱ezpeer無罪,為ezpeer辯駁??
說實在話,你的這些說詞很難成立,能不能舉一個跟你所言,較類近的例子,我想這不太容易吧。不敢說沒有。
到不是說堅稱ezpeer無罪,而是法院判無罪,事實擺在眼前。
我無意替它脫罪,事實上我昨天幹了什麼,很多人都知道。
我只想分析原因,陳述事實。
為什麼無罪?有可能就是因為ezpeer的經營與宣摶方式,並沒有強調它是一個下載交換著作物的軟體,他並沒有把這一部份當成宣傳的重心,而實際上會員用它來幹什麼,它會以會員的行為無法管束來脫罪,
ezpeer沒有電視****,單以KURO的****來說,他只說明靠這軟體可獲得豐富的音樂資訊,但是它避重就輕的沒有說這全是非法散佈的還是合法散佈的。這就是他高明的地方。
所以要把P2P判罪很難,要知道P2P不是盜版的代名詞,像是MSN也是P2P的範圍之一。唯一的方法就是要ezpeer的公司提供非法散佈著作物的人,他們的資料,給IFPI抓人,但這只怕會更困難。
2005-07-03, 04:1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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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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