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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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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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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4
引用:
作者GTOPPP
電子廠的作業員
作二休二
拼一點有月薪四萬
二萬的工作,聽起來並不吸引人
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可能嗎???

你可能沒看清楚,文中說的是試用期2萬.也提到"還不計加薪幅度".
試用期滿(2個月)後就是2.8萬,滿一年通常有3.5萬,再來就看自己
能力了.這樣薪水是不吸引人,但文中也提到"好歹是個工作"
雖然起薪不高,但個人認為這工作還是比電子廠的作業員有意思!
舊 2005-07-03, 11:4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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