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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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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Yode
根據刑法第227條:
1.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樓主還沒推倒!搭訕適用哪條??
舊 2005-07-03, 02:0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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