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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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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c_g_h1121
呵呵∼

1.「建議」或「批評」,本來就只是程度的強弱而已。你現在又說唱片公司可以被「建議」,但不能被「批評」,這… 你要說你不是來鬧的,真是誰會相信?

2.或許是我這次跟你的討論,全程中幾乎都是用溫和笑臉- ,才會讓你感覺我的發言都只是「建議」,而不是「批評」,但其實我這次在這裡所講的,根本就是我一年前在另一個同性質討論串裡一模一樣的內容,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38&postcount=2

想想我一年前才被你和阿諾(botdf)罵個快不成人形,如今同樣的內容卻又被你謙說成只是「建議」?還真是有趣。

P.S.沒辦法,有了上次的經驗,我現在已經知道只要是跟你的討論,輕鬆應對即可,實在不用太認真。

原因是因為,建議是有建設性的提議,但批評,只是主觀情絮的罵街,或是不實毀謗,沒有任何建設性可言。

比如說
認為翻唱不長進(主觀情絮)
偶像歌手唱很爛(爛是主觀情絮)
亂唱(主觀情絮)
好貴(主觀情絮)
從不檢討自已(主觀情絮)
不用心(主觀情絮)
不算音樂(主觀情絮)
抄襲 (不實毀謗)

說實在我跟人戰時也只是對事不對人,
所以你當初說什麼我已經不記得了
只記得當時真正跳進來的原因,
是因為有人在罵街,罵蔡依林抄襲(不實毀謗)
所以看不下去才跳進來的

而我現在沒跟你吵,不代表我認同你的想法可行,只是你沒有罵街,所以我不說話而已,那時的立場也跟現在一樣。基本原則就是,任何人皆有不被人罵的權利。
舊 2005-07-03, 12:42 AM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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