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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RogerShih
你的意思是說沒有逼消費者買的話, 公交會跟消基會就不需要囉?那所有被詐騙、被引誘的消費行為, 只要是出於當時的自願, 就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囉?

.........= =

還有, 我批評唱片公司, 只要不是捏造, 我就有這個權利, 懂了沒啊?你去找找那個國內外那個法條禁止我批評的, 快去找啊. = =

我公司的法律網借你查 . http://www.lawbank.com.tw/

詐騙、引誘有不實欺騙的過程,並不構成自願,事後也會後悔
但吸引他人買唱片,那是本事,不是詐騙

所以你可以批評,我就可以批評你
舊 2005-07-02, 11:15 PM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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