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唱片業者怒:國際大笑話 台灣將成無音樂島嶼
瀏覽單個文章
mind86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
RogerShih
誰說的?那叫唱片公司來告我, 什麼不被批評的權利咧, 你乾脆禁止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好了.
還有, 五份以內不違法, 那團購咧?我團購就是要節省運費, 有數量還可以打折, 現在這樣, 我多付出的錢就不是損失?
本來就有不被批評的權利,你可以罵?那我也可以罵你囉?
自由是以不妨害他人自由為前提
團購有水貨的嫌疑,水貨跟逃稅有關。所以違法
2005-07-02, 09:50 PM #
623
mind8643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ind8643
查詢mind8643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ind8643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