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nd8643
教導民眾以免費合法下載MP3的方式,這為什麼是業者要負責?
難道賣我臭豆腐的人,要教我合法付錢買臭豆腐的方式嗎?
誰在恐嚇P2P有違法的嫌疑?
買盜版不違法,但是用p2p是要上傳的,不見得就一定不違法了
再沒有實際判例之前,誰也不能肯定吧
沒人發佈種子,你怎麼下載檔案?
再者,有違法的嫌疑,這怎麼會是恐嚇?又沒有說一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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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整段有講歌手違法的嫌疑,但你只挑出P2P違法的嫌疑,
歌手公開演唱未經授權的50年內詞曲,違法!但聽眾不違法! <----為什麼沒人在媒體放話說歌手侵權??
歌手公開演唱未經授權的50年內詞曲的
片段,不違法!
所以,P2P只散佈片段的檔案給不同人,也不違法!
(因P2P只能由許多用戶下載其檔案的片段,再將之組合,有誰用P2P可以完整上傳檔案給某一特定人?)
但P2P散佈完整的檔案,和
歌手公開演唱完整未經授權詞曲,則有侵權的嫌疑。
而且歌手上節目還有通告費,有營利行為,比P2P更有嫌疑。
若檢警不先抓歌手,卻先抓玩P2P的,檢警則有執法不公圖利特定財團的嫌疑,違反公務人員法。
所以,檢警才不抓P2P下載的人嘛! 人家完全合法,總不能要檢警去圖利特定財團吧!
既然檢警沒在抓歌手,也沒抓買盜版的,也沒抓用p2p下載的人,那就是大家都不違法了!
總不能歌手不違法,P2P下載的人卻違法吧!?
至於唱片公司為什麼愈賣愈差,還有原因是唱片公司、電視節目,不尊重寫詞寫曲的著作人,
沒有好的詞曲,哪有好歌,賺錢的是歌手和唱片公司,寫詞寫曲的卻窮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