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唱片業者怒:國際大笑話 台灣將成無音樂島嶼
瀏覽單個文章
mind86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
jackcpc
重點是現在買便當以經有了可以只買好吃的那一樣的選擇出現( p2p)
一定得選難吃的五樣副菜的貴便當還有誰會要呢(唱片公司)
P2P交換版權物是違法的,違法侵權的東西,你要怎麼跟合法的比?
這要怎麼比?
2005-07-02, 07:52 PM #
520
mind8643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ind8643
查詢mind8643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ind8643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