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nd8643
PC零組件製造商、網路業者、耗材業者那裡助長犯罪了?
你到是說說呀,反盜版有什麼錯,你憑什麼說無限上綱?
是你把用盜版除罪化吧
法律只是對用盜版沒有明確的罰責,可不代表用盜版沒有錯。
要證明用盜版違法也很容易,我請問你公司行號用盜版,微軟抓不抓?
你不是說用盜版不違法嗎?公司行號也沒有賣盜版呀
人家不抓你,不代表你可以用的理直氣壯
對呀,消費者有要求的權力,但業者也有不鳥你的權利呀
漢堡的『肉』是單獨的個體,誰跟你說是不可分離的?
若照你的邏輯,那專輯裡的歌不也是不可分離的呀?
誰說副歌就是不可分離的?人家電視台打歌,廣播上廣告的打歌,不都是只播副歌嗎?
這樣你懂了嗎?要怎麼分離,不是給消費者決定的,是給業者決定的,人家說不能單點,就是不能單點,人家說漢堡的肉可以單獨賣,那就是可以單獨賣,一切決定權就在業者身上,不是在消費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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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PC零組件製造商如何製作盜版...
沒有網路業者如何大量快速散佈MP3...
沒有耗材業者怎麼燒CD...
企業用盜版被抓不過是在抱美國大腿好嗎...
為何在非營利為主...為何不能播放...
為何不能販賣正版的物品...
這就是版權無限上綱...
有看過買車不能借人開嗎...有看過買房子不能開party嗎....
全世界有那個唱片公司有在賣副歌一段的CD...
但是台灣的唱片公司就是沒在賣(或是幾乎沒有)單曲CD
業者當然能不鳥...不是賣不好就怪消費者買盜版
請先搞清楚到底盜版有多少銷售量吧
漢堡肉獨立出來...就不叫漢堡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