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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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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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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雲影
我有不高興嗎
再者...買盜版、用MP3又有何錯之有
唱片公司既然提不出等同價值的東西...自然有代替品,更何況買(用)了沒違法

賣不賣在唱片公司,買不買在消費者...你不賣,我不買...天經地義

有看過那個速食店不單賣餐點的嗎...那一定會倒...
為何其他國家唱片業有賣單曲你不賣...其他國家唱片業為消費者創造最高價值而你不做...
那...就等死吧


奇怪的想法,當小偷的人還很義正嚴詞、理直氣壯。
 
舊 2005-07-02, 04:48 PM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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