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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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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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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_g_h1121
1.所以是不能討論喔?

2.失敗了誰來負責,但若因為這樣的改變令業者反而賺錢,那請問他們賺的錢要不要也分一點給消費者?
做生意本來就是有賺有賠,大家也不過是提出自已的看法而已,這種事本來就是可受公評的事,你又何需如此"不許消費者談談自己的想法呢"?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連"討論"都不行,光看你這個無意義的堅持,就知道你被封為「PCDVD的硬拗魔人」果然是當之無愧。

你說的對

消費者並不是不『能』說,而是不『需要』說,事實上我也沒有說你不『能』說,而是說這不是你應該做的事。

因為消費者沒有這樣的權利決定這種事,這也不是消費者應該做的事,因為不管你怎麼說,你都不能改變你沒有權利決定的事實。

相比下來,你不買產生的效果,會比你在這裡說了再多,會更有效果的多。

你在這裡說這些你不需要說的事,就跟你在新品區,一直在酸賣家,喔這個好貴喔∼,沒什麼不同,若是你不覺得這種行為很失禮的話,那就請自便。
舊 2005-07-02, 01:43 PM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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