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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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e2747
開玩笑!
4000多億~
你要是銀行你付不付款?!
而且又是戰亂時期在大陸開的戶~
人家上海銀行拿出財政部的公文
表示依據國家總動員法第十六條
「民營銀行撤退大陸前,所有債務一律暫緩支付,俟光復大陸後另訂處理辦法」
其實已經點明問題的原由了~
我就不知道其他人還在不爽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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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不是說了嗎?國家總動員已法經廢除了...
這第十六條當然也無效,老先生要領自已存的錢已無法律問題
唯一的問題是銀行付不出這筆錢而已。上海銀行能做的大概就是
不停的打官司敗訴就上訴,直到勝訴或老先生掛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