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sa
抱歉...小弟亂入一下...
電腦的利潤很低是真的
不過小弟記得手機的利潤還不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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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手機當然是極高利潤啦!想想,一隻手機的機密度、複雜度,所需的人力資源、物料成本,
會比一台電腦來得高、來得多嗎?可是現在一隻新上市的手機動則一兩萬...都可以組一台
中階電腦了...
更何況是唱片成本?
回歸正題...
IFPI為何不告各大入口網站,如YAHOO、GOOGLE?因為只要搜尋MP3下載,
就會跑出一堆連結啦!是不是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交換平台呢?寄個存證信函
給GOOGLE吧!
IFPI為何不告電視台呢?他們還大力放送KURO的****喔!寄個存證信函
給電視台吧!
IFPI為何不告他們自己呢?拿著滷肉飯當魚翅賣,先造就了不公平的交易行為,
然後再來怪盜版?
唱片業者也不過只是向錢看,根本沒有心經營音樂世界,所以無數擁有實力的好歌手
遭無情埋沒,只見一個個垃圾被唱片公司當成寶來包裝、騙錢...
不願意體驗市場、消費者的走向與需求,又怪大家不照他們的規則走,簡直就是
拉不準還怪馬桶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