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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st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引用:
作者komuro5566
我覺得不對的是你公司的會計小姐吧....
拿一張紙..把原來地址在寫一遍..貼在你寫錯的地址地方(全部貼死...不是光貼錯字那個)
全部蓋住就好啦...就可以寄了..
膠水..郵局一堆...白紙..隨便撿都有..筆..郵局沒筆還得了...
沒有的..是會計小姐的腦子...
下次在來..我猜郵局的人會講...那你去寄快遞阿..宅即便阿..又不差你一個...
我想..週糟的人不會因此覺得郵局的態度不好..因為有人無理取鬧


這樣就不算修改?
你想太多了,一樣的結果的
舊 2005-07-01, 08:29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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